木雕是雕塑的一种,在我们国家常常被称为“民间工艺”。
木雕可以分为立体圆雕、根雕、浮雕三大类。
木雕是从木工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工种,在我们国家的工种分类中为“精细木工”。是一种以雕刻材料分类的民间美术品种。
一般选用质地细密坚韧,不易变形的树种如楠木、紫檀、樟木、柏木、银杏、沉香、红木、龙眼等。采用自然形态的树根雕刻艺术品则为“树根雕刻”。
木雕有圆雕、浮雕、镂雕或几种技法并用,有的还涂色施彩用以保护木质和美化。
中国的木雕艺术起源于新石器时期。但实际上,木雕艺术同其他雕塑艺术一样,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生;只是一开始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,直到人们有了审美,木雕才真正成为一门艺术。
以多个人物为主的木雕主题,会展示一个场景之中不同人物的姿态。
主题内容人物的不同集合,人数众多,每一个人物都要能展示出自己的特点。
大型雕刻, 多是以大众心目中神圣的形象为蓝本进行设计的。比如以长城、盘龙、佛等主题的艺术雕刻,就是用恢弘的笔触展现出气势磅礴的感觉。
让每一个信仰这种文化的人都会为之所动,即便是不了解内在文化的人,也能从强有力的视觉冲击下,感受到作者内心的虔诚。
雕刻步骤:
勾画:
通常要先画创意稿,再用墨线勾画放大到木材上。
凿胚:
粗坯是整个作品的基础,它以简练的几何形体概括全部构思的造型,要求做到有层次、有动势,比例协调、重心稳定整体感强,初步形成作品的外轮廓与内轮廓。
凿粗坯:可从下到下,从前到后,由表及里,由浅入深,一层层地推进。凿粗坯时还需注意留有余地,如同裁剪衣服,要适当的放宽。民间行话说得好:“留得肥大能改小,惟愁瘠薄难复肥,内距宜小不宜大,切记雕刻是减法。”
凿细坯:先从整体着眼,调整比列和各种布局,然后将具体形态逐步落实并成形,要为修光留有余地。这个阶段,作品的体积和线 条已趋明朗,因此要求刀法圆熟流畅,要有充分的表现力。
修光:
运用精雕细刻及薄刀法修去细坯中的刀痕凿垢,使作品表面细致完美。要求刀迹清楚细密,或圆滑、或板直、或粗犷,力求把作品意图准确地表现出来;
打磨:
根据作品需要,将木雕用粗细不同的木工砂纸搓磨。要求先用粗砂纸,后用细砂纸。要顺着木的纤维方向打磨,直至理想效果;
着色上光:
用一枝硬毛刷、一枝小硬毛笔、一只调色缸。着色的颜料一般是指水溶性的,如水粉、水彩或皮鞋油。它们的特点是覆盖性小,有较强的渗透性。油画的丙烯颜料不宜使用。
着色:
主要是木质和花纹在颜料的覆盖下还依然可见,有些木纹通过着色更加清晰。所以在调配颜色时不宜过厚,颜料与水的比列是30:1,要适当的稀薄,呈透明状。这样即使多上几遍,木质也不会被覆盖住,如果颜色调配得当,上色的刷笔含水量不宜过多,不要急于求成,否则有些深凹处积淀颜色易产生不均匀的效果。
着色不仅是为了弥补某些木质的不足或缺陷,而且还能起到丰富材料质感美和作品形式美的作用。因此在作品上色时要酌情而定,要求尽量体现出作品内容形式的需求,并符合天然木质的种种美感。
上光:
一定要等干了(约12小时后),用一块干净的布使劲擦拭直至产生均匀的光泽,达到手感光滑。有的作品可以视情况擦漏一些,使木的底色稍有显露,形成丰富的色彩感觉,同时也加强了作品的层次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