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士祯(1634年—1711年),原名王士禛,字子真,一字贻上、豫孙,号阮亭,又号渔洋山人,人称王渔洋, 谥文简。汉族,新城(今山东桓台县)人,常自称济南人,清初杰出诗人、文学家。博学好古,能鉴别书、画、鼎彝之属,精金石篆刻,诗为一代宗匠,与朱彝尊并 称“南朱北王”。书法高秀似晋人。康熙时继钱谦益而主盟诗坛。论诗创“神韵说”。早年诗作清丽澄淡,中年以后转为苍劲。擅长各体,尤工七绝。但未能摆脱明 七子摹古馀习,时人诮之为“清秀李于麟(李攀龙)”,然传其衣钵者不少。好为笔记,有《池北偶谈》、《古夫于亭杂录》、《香祖笔记》等。
王士祯出生在官宦家庭,祖父王象晋,是明朝布政使。崇祯七年(1634年)八月二十六日,王士祯出生于豫省官舍,象晋于“豫”得“孙”,祖父遂呼其小名为“豫孙”。五岁入家塾读书,七岁时入乡塾读《诗经》,后娶山东邹平张延登之孙女为妻。顺治七年(1650 年),王世祯像应童子试,连得县、府、道第一,与大哥王士禄、二哥王士禧、三哥王士祜皆有诗名。顺治八年乡试第六,顺治十二年参加会试第五十六,未参加殿 试,寓京半年而归。顺治十五年(1658年)戊戌科补殿试三甲三十六名,文名渐著,23岁游历济南,邀请在济南的文坛名士,集会于大明湖水面亭上,即景赋 秋柳诗四首,此诗传开,大江南北一时和作者甚多,当时被文坛称为“秋柳诗社”,从此闻名天下。后人将大明湖东北岸一小巷名“秋柳园”,指为王士祯咏《秋 柳》处。顺治十六年(1659年),任扬州推官,“昼了公事,夜接词人”,康熙十七年(1678年),受到康熙帝召见,转侍读,入值南书房。升礼部主事、 国子监祭酒、左都御史,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官至刑部尚书。不久,因受王五案失察牵连,被以“瞻循”罪革职回乡。康熙四十九年(1710年),康 熙帝眷念旧臣,特诏官复原职。康熙五十年(1711年)五月十一日卒。王士禛的“禛”字,在他死后,因避雍正讳,改名王士正。乾隆赐名士祯,谥文简。但其 后世人,包括正统的中国文学史对之却居然是“王士禛”或“王士祯”两存而使用着的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说:“当我朝开国之初,人皆厌明代王(世贞)、李 (攀龙)之肤廓,钟(惺)、谭(元春)之纤仄,于是谈诗者竞尚宋元。既而宋诗质直,流为有韵之语录;元诗缛艳,流为对句之小词。于是士祯等以清新俊逸之 才,范水模山,批风抹月,倡天下以‘不著一字,尽得风流’之说,天下遂翕然应之。”袁枚称王士禛的诗歌“不过一良家女,五官端正,吐属清雅,又能加宫中之 膏沐,薰海外之名香,取人碎金,成其风格。”,“然稍放纵,不加检点,便蓬头垢面,风姿全无。”钱钟书指王士禛的诗善于掩饰自己天赋之不足,在《谈艺录》 中评王渔洋的诗:“一鳞半爪,不是真龙”,又说“渔洋天赋不厚,才力颇薄,乃遁而言神韵妙悟,以自掩饰。”王士祯以诗文为一代宗师,其诗多抒写个人情怀, 清新蕴藉、刻画工整,早年作品清丽华赡,中年后转为清淡苍劲。散文、词也很出色。擅长各体,尤工七律。与朱彝尊齐名,时称“朱王”。他提出的神韵诗论,渊 源于唐司空图“自然”、“含蓄”和宋严羽“妙语”、“兴趣”之说,以“不著一字,尽得风流”为作诗要诀。所传诗文中,有不少题咏济南风物,记叙济南掌故之 作。曾为蒲评点《聊斋志异》并题诗共勉。